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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人: 我司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的“方正东亚资本鹏盈1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合同约定第二期基金到期...

尊敬的投资人: 我司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的“方正东亚资本鹏盈1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合同约定第一期基金到期...

尊敬的投资人: 我司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的“方正东亚资本-泰州核心港应收账款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合同约定第...

尊敬的投资人: 我司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的“方正东亚资本-泰州核心港应收账款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合同约定第四期基金到期日为2018年2月1日,现付款义务人已支付相关款项,我司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将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基金第四期投资人分配投资本金及剩余收益,剩余收益计算周期为上一收益分配日(2017年12月20日)至到期日。

尊敬的投资人: 我司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的“方正东亚资本-泰州核心港应收账款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合同约定第三期基金到期日为2018年1月21日,现付款义务人已支付相关款项,我司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将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基金第三期投资人分配投资本金及剩余收益,剩余收益计算周期为上一收益分配日(2017年12月20日)至到期日。

尊敬的投资人: 我司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的“方正东亚资本-泰州核心港应收账款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合同约定第二期基金到期日为2018年1月11日,现付款义务人已支付相关款项,我司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将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基金第二期投资人分配投资本金及剩余收益,剩余收益计算周期为上一收益分配日(2017年12月20日)至到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