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鑫2号私募投资基金的临时公告
原文出自:本网发布时间:2026-07-27 15:56浏览次数:122次
尊敬的投资人:
2026年5月,秀图(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秀图管理人”)向债权人提交了《秀图(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继续处置破产财产的议案》(详见附件二),该方案指出,鉴于秀图公司名下标的资产拍卖受让人上海和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立公司”)在支付首期受让款后,迟迟未能付清拍卖尾款,已构成违约,并导致秀图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无实质性进展,故提出以下议案:“一、拍卖方式处置不动产。委托网络拍卖平台进行拍卖,以和立公司尚未支付前期拍卖尾款2.14亿元作为本次拍卖起拍价。若拍卖流拍,将以上次流拍价格的八折继续拍卖,以此类推直至拍卖成交或本案主要优先权人以不低于最近一次流拍价格作为以物抵债价格,通过以物抵债价格取得秀图不动产;二、以物抵债处置不动产。如在上述拍卖程序过程中,本案抵押权人及主要建设工程优先权债权人申请以最近一次拍卖的流拍价格主张以物抵债的,管理人将将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处置秀图不动产。”
鉴于拟拍卖价格过低,无法保障本基金投资人权益,公司向秀图管理人提交了不同意上述方案的表决意见。经秀图管理人最后统计,全体债权人中同意6户,反对9户,弃权5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户数未过半数。处置财产的议案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表决的结果为未通过。
2026年7月,三中院就秀图(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作出民事裁定【((2021)沪03破209号之八)(详见附件一)】,该裁定指出,秀图管理人提交的秀图不动产处置方式是在《破产财产后续处置方案》等变价方案难以执行后,管理人重新制定的变价方案,该方案符合《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破产程序依法顺利推进,且不损害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裁定如下:“对秀图(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制作的《秀图(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继续处置破产财产的议案》,本院予以认可。”
以上为基金最新进展,关于后续秀图公司财产变现及其他相关事宜,基金管理人将会及时向投资者公告,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官网。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03破209号之八】
/wcs/Upload/202607/6a6710c1888db.pdf
附件二:秀图(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继续处置破产财产的议案 /wcs/Upload/202607/6a6710ea335f2.pdf